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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实施方案

类别:行业资讯日期: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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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9〕1537号)精神,为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制约物流降本增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以全面完成国家确定的试点任务为突破,以构建降本增效的长效机制、便捷高效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和审慎包容的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生态为支撑,加快完善物流业管理体制机制,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探索形成一批在全国可推广可复制的“河南经验”,打造全国物流降本增效的先行区、示范区。

力争到2021年8月,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和辐射能力显著增强,物流融资服务能力明显改善,统计体系得到完善,多式联运水平大幅提升,物流降本增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建成全国首张省域互联共享的智能仓储网络,实现100个以上物流园区信息互联互通,物流领域“信豫融”融资成本(年化率)下降到10%以内、融资放款时间下降到10天左右,陆空联运通关时间降低20%以上,试点期间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全省生产总值(GDP)的比率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探索“政府+平台”新型行业服务模式

1.建设全省仓储物流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库房数据(线上)+智能选址技术+经纪人服务(线下)”,实现全省园区和仓库资源在线开放和租赁交易,打造物流“携程”订仓模式。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全省云仓供应链管理系统,将传统仓库升级为“金融云仓”“物联网仓”。在全省推广通用仓储管理系统和标准化电子仓单,全面提升仓储租赁交易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建立全省物流资源电子地图。依托全省仓储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物流大数据资源,建立全省物流资源电子地图,全面在线展示枢纽、园区、仓库、通道等物流资源分布,监测物流企业经营活动动态信息,研究发布物流大数据分析报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3.组建河南省物流枢纽(园区)联盟。以国家物流枢纽、区域物流枢纽、示范物流园区为重点,组建全省物流枢纽园区联盟,推动物流枢纽(园区)间业务协作、标准互认、集中采购、统一招商,实现业务对接、设施联通、功能联合和资源共享,形成全省物流枢纽园区骨干网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4.完善中欧班列(郑州)多式联运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国际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模式,研发集提单内容自动生成、数据上传、收集审核、查询分析和提单电子化流转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陆路运输多式联运提单信息系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行多式联运电子化统一单证,加强单证信息交换共享,实现货物贸易、融资、运输、仓储、保险等状态和数据的实时登记和全过程追踪。(责任单位:郑州国际陆港公司)

5.建设全省冷链大数据监管平台。以“互联网+监管”模式,在郑州市等地率先开展试点应用,完善实时监管、温度预警、行业分析、资源共享、数据交换等功能,对食品冷链流通过程中冷库、冷藏车辆、冷柜的温度、位置、速度等进行线上监管,分级预警,实现对食品安全重要风险点有效管控。(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二)建立物流大数据统计监测制度

1.实施物流大数据统计矩阵计划。率先在快递物流、冷链物流、仓储物流等细分领域,探索研究建立物流大数据统计标准及指标体系,开展相关指数调查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建立物流统计信息数据直采机制。依托全省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数据采集、计算和处理,推动物流统计方式由企业手工填报转变为信息系统直采,实时监测全省物流资源分布、货量流向、物流效率、物流价格等物流大数据,提高物流统计时效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3.建立物流大数据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政府协调指导、行业推动、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统计分析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召开重点企业运行分析会,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推动重点物流和平台企业对接共享相关监测指标数据。不断提高物流数据质量,提升物流数据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三)创新物流行业信用监管机制

1.建设全省物流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归集物流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投资、管理、交易、经营等与融资守信密切相关的信用信息,实现与信用河南信息共享互通。建立物流企业、物流从业人员电子信用档案,实现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物流行业失信公示查询等功能,对接银行及金融机构信用融资等金融产品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2.建立物流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开展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管理工作,探索物流行业信用监管、联合奖惩机制,完善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机制。根据物流信用评价结果,对行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将失信企业列为日常监督、重点监测或抽查的重点,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事中事后监管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郑州海关)

3.培育物流行业信用服务机构。支持物流行业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物流领域信用记录采集。鼓励物流信用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签署共享协议等方式合作,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对接,编制物流行业信用监测分析报告,挖掘应用物流信用大数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四)创新物流金融服务模式

1.建立“信豫融”物流融资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基于物流大数据,结合企业经营数据和信用数据、反欺诈数据,对客户进行精准画像,构建符合金融机构认可的贷款融资模型,设计开发物流大数据信贷产品,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物流数据授信、物流保险、物流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解决物流企业及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

2.建立“信豫融”产品贷后风险监测机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大数据金融产品设计和贷后监管相结合,开展客户经营动态数据监测,形成符合银行风控标准和要求的监测报告,提高银行贷前审核效率,降低贷后监管风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河南银保监局)

(五)建立高效的多式联运衔接机制

1.制定国际陆路运输多式联运规则。以中欧班列(郑州)运行模式为基础,研究制定河南省国际陆路多式联运规则,规范联运合同、提单管理、货物交接、运输组织、争议处理等环节,厘清托运人与承运人及相关方的权责利关系,强化国际陆路多式联运提单物权凭证功能基础。支持中欧班列(郑州)探索建立以“一单制”为核心的制度标准,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技术标准、单证规则、数据交换、检验检疫等方面合作,提升规则的国际认可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郑州国际陆港公司)

2.完善陆空联运大数据服务平台。依托郑州机场国际物流多式联运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制定“国际舱单一体化标准”,完善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功能,推动通关、查验、结汇、退税等环节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加快国际航空货运与国内高铁快运在装载单元、组织形式、流程设计等方面的一体融合,推动实现“一单到底,物流全球”的便利化贸易模式。(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河南机场集团)

3.制定陆空联运设施标准和运行规程。以郑州机场和郑州南站为核心,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平台,探索建立快速直达的高铁联运货运通道。统筹利用和集聚整合航空货运、高铁物流和卡车航班资源,在货源信息共享、货物分拨转运、快速集疏等方面探索高铁货运组织形式、空铁联运设施标准和转运流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河南机场集团)

4.制定航空集装器整板运输车辆标准和规程。围绕航空运输和陆路运输转运衔接,建立政企联合攻关机制,研究航空集装器整板运输车技术标准和使用操作规程,满足整板航空货物运输对集装箱车、冷藏车的高度和宽度要求,解决航空集装器与公路货运工具匹配问题。(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三、强化支撑保障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激发企业开拓创新精神,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协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物流降本增效长效机制。(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

(二)完善物流运作体系。落实《河南省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布局和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1133”物流运行体系,畅通10大物流通道、打造10个国家物流枢纽、建设30个区域物流枢纽、完善3大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为物流降本增效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统筹利用中央和省级服务业发展资金,加大对物流降本增效试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物流降本增效重大项目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行联审联批,优先配置土地和环境容量。建立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组织推动。在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物流降本增效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物流降本增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制定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政策措施。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定期开展落实情况梳理通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和《工作台账》(见附件)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制定推进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